今天看了广州日报A6都市版报道,一对年过六旬的广州夫妇,花50万元去环游世界。本来,对于这对夫妇及其家庭,这应该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也令我们这一辈为“上老下小”还正拼搏不停的“中年人”羡慕不已,因为,六十岁以后环游世界是我的最大梦想。
然而,可恨的是,现在的媒体是否实在没有新闻可报道,居然拿这些新闻进行炒作。因为,我觉得,媒体报道的职责应该是:褒扬社会正气、帮助弱小群体、传递与人民息息相关的信息,然而,这则“新闻”我并没有看出属于那种方式,相反,却会收到很多负面的效果:
首先,全国众多有作案动机的匪徒,更加“青睐”广州这发财宝地,便纷纷南下“发财到广东”,这将会令本来很差的广州治安担上加斤。
其次,其实现在的广州,也并不比国内很多大城市富裕多少,也同样有很多下岗人士,也有很多市民生活在高物价、缺医疗、低教育的“水深火热”之中,真正称得上“富裕”的市民是为数不多的,众多市民顶多是生活过得去。因此,这些报道无疑加大了社会的仇富心态,加剧了人民内部矛盾,影响和谐社会,试问,各大媒体是否有考虑过呢?
近几年(尤其今年),全国的两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方面,所以,媒体应该也跟着政府的步伐,报道社会和市民的最关注点,报道那些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新闻,早就不是今天的主流了,这只是改革开放之初的新闻重点,所以,这则不能算“新闻”,应该算“旧闻”。
很多人可能以为,我谬论大发,可能是有酸溜溜的感觉。诚然,我已说过,我羡慕他们,也理解他们,因为合法获取的钱财,当事人有权进行支配。但媒体图文并茂地高调报道,是否考虑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如当事人没有考虑到,媒体是否有尽提醒的义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