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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你办理房产证了吗?

发表于2004-06-18
你办理房产证了吗?
    有些业主来电说:“他买了* *花园早期的房子,现在离入住时间已经几年了。还没有办到房证”。根据部分业主的来电咨询的情况,本人发表意见如下。
    答:〈〈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即是鉴证)
    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证)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以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广东省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也有归定。在此不能一一列出,肯请宽恕。
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办理鉴证、房产证的时间分别是:30天和90天。该开发商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能力。如果你买的房子已经使用很久,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话。建议你赶快找律师起诉,维护你自己的权益。既可以办到房产证又可以得到应得的赔偿。
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服务电话:020—88238550,联系人: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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