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5-7-8 21:27:04
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我是A座的住户,我们这里有很多公司,给我们造成很大的问题,给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我想知道怎么才可以规范管理???要怎么投诉??才可以让这些公司搬出我们家园...希望能有朋友给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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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5-7-8 21:34:49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大家都考虑考虑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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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5-7-8 21:45:27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可否征集多数住户的签名,集体声讨赶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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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5-7-24 21:55:57
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据我所知,应该不怎么可能,办事处不存在营业性质的,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又有谁会在自己的OFFICE里面进行现金交易呢,就算是交易了,也不是一天半天可以查得出来,再说他们也拥有这物也的使用权.只要他们不是从事非法行为的话,物管是没有权利对他们进行查处,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他们把住宅性质改变上报给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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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005-7-26 16:36:20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在明年4月30日以后,凡是把住宅物业用作非住宅用途的,都可以通过工商将其查处,不管是公司执照、个体执照、办事处还是联络处,即使办事处或是联络处不能经营,但都是要在工商局登记的。并不是要在物业内有现金交易才叫交易的。业主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租户拥有使用权,但无论谁都不能改变此楼宇的使用性质--住宅,这在我们与发展商之间的合同中已注明,也在发展商与政府的土地出让文件中注明,这是改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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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5-7-26 16:56:28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所以对于楼上的观点本人有不拘同处,及有以下个人观点:
1.所有组织除了国家机器(即公安、检察院、法院、军队等)以外,,其余包括:企业、事业、办事处、联络处、民间组织等都要在工商局登记,工商局是其行政管理机构,说白了就是以后有需要的话我们要去举报的地方。
2.只要把住宅物业用作非住宅用途,即是违反土地使用性质规定,超出了使用权限
3.同意物管无权查处,但居委会也无权查处。能确定土地使用性质的只有国土局,但我们物业地块在土地转让时已确定为住宅用途,相信发展商也是按住宅用途的价钱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所以用途是无法改变的。
4.如果组织机构在本年度已通过工商年检的,我们只能够忍耐到明年4月30日,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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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5-7-31 22:29:34
Re: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能确定土地使用性质的只有国土局,不对,是广州市规划局,去那里投诉,去城管投诉,有用的。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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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5-8-4 21:41:02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EMBED src=http://www.musichy.com/share/music/25690/214306125.mp3 width=550 height=48 type=video/x-ms-wmv autoplay="true"〉〈/EMB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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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5-8-6 14:36:40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光讲没用,需要有人起来组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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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5-8-12 14:18:53
Re:关于住宅全面禁商的问题???
真正的责任是在发展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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