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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也谈谈对成立业主委员会过程有不同意见的看法

发表于2008-05-04
看到部分业主对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不同看法,并引起了争吵,不禁想在这里说几句。

引用:老鼠爱小狗 在2008-5-2 22:35:04写道:原帖

........公示也张贴很久了,我那栋的电
梯都张贴了好久,不过我特反感在电梯内张贴东西,不文不类,有损小区形象,公告栏贴就行了,有事好商量,讲证据........。



引用:半山的悠闲 在2008-5-3 7:09:07写道:原帖
.......,条约上只看出了一个意思,要把现在物管一家独占的利益分出一半来让业委会享受,而且还要业主们再为业委会按月交份子钱,因业委会要发工资.......
    希望老鼠爱小狗搞清楚一种状况,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小区的公告栏不让用,大部分业主也不会去看。在电梯里贴公告是为了让广大业主清楚知道此事,张贴多久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你觉不好看,影响小区形象, 为何你不觉得电梯里的抄直饮水通知等不会不伦不类呢?不会损害小区形象呢?
  请半山的悠闲看清楚了“第三十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50%(不超过于50%)合计╳╳╳╳元/
(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有关部门商定),用作经费开支,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等、业主委员成员及雇员、工资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业主委员会专人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并应该以书面形式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帐目于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
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这里说的工资是仅补贴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委员的电话费、误工补助,这点钱将从目前被物业占用的公用部分收益(比如停车场收费、电梯广告等本应属于业主共同收益部分)支出,而且仅占其中一小部分,其余大部分按法律规定将用于补贴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而且我认为业主委员会为全体业主服务,付出了大量的劳动,拿点报酬有什么不对呢?所有开支均有业主大会讨论,合理合法,好过现在所有支出不明不白吧。如果说对业主公约/议事规则有不同意见,你完全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或者在业主大会提出,但你没有,而是在这里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给广大业主造成误解。另外,据我所知,刘叔等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成员在目前组织工作中,印的好多材料都是自己垫钱的,刘叔连业主都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更不可能操纵业主委员会达到其个人目的,要说他组建业主委员会是为了以后捞钱,打死我都不信,请您尊重一位充满爱心和热心的老人和一群无私的工作者。
 
   我认为,广大业主在本论坛对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进行讨论,无论是支持的,还是反对的,我们都应该看一看,想一想,对反对的声音,对不对的地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虽不赞同以上两人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他们表达的权利,前提是,他们是业主的话,我记得要在本论坛申请账号是需要提供房号的,希望版主能履行版主的职责,加以审查。

发表于2008-05-04
我们齐心协力成立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管理处,管理费与服务要相符合,华景新城服务费 是1块八,我们是二块三,比他们贵,服务比他们差,团结起来,半山的管理费是没有通过物价局批准的,请广大业主去问管理处拿合法的批文来看,
发表于2008-05-05
 在为保护大家权益的业主委员会都是我们的好邻居,我们在看电视听音乐的时候,他们却为了大家的权益在奔走劳累,他们容易吗?虽然部分委员有点偏激,但大家从精神上一定要支持啊!!珠江地产和康景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很多该做的事情不去做,太令人心寒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会给予JS们压力去改善,这应该是对我们业主是有好处的。何况委员会是在五山办事处居委会的监督之下的,有些人片面攻击委员们甚至说是为了黑工资(“半山悠闲”),这就很没意思了,怎么可能呢?撕公告泼油漆不100%一定是物业干的,但是不配合调查的话,物业就有问题了。这种事情在小区都能发生,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别忘了大家交的可是2.3元的天价管理费啊!
发表于2008-05-05
这里的版主只能对加入通讯录的进行审核...没办法阻止注册帐号和发言啊...我也想论坛能限制一下,好多广告删到手软啊...
发表于2008-05-05
我原来还苦思冥想怎么说呢, 楼主把我想说的都说了,不得不顶一个。对于“我记得要在本论坛申请账号是需要提供房号的,希望版主能履行版主的职责,加以审查”这点,楼主误解了,就如傻猪说的,我们只能对加入我们社区通讯录的业主资格进行审核,申请帐号不是我们管的,我们也管不到。不过对于进行人身攻击的ID,我们会看情况进行屏蔽。
说到不同意见,我想肯定会存在的,要不也不会有“求同存异”这个词了。但是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哪些人是真心为社区建设提意见和建议,哪些是在捣乱、阻挠业委会成立。就让大家看看他们的演出吧……
最后说一句:严重支持成立业委会,支持showboat,大家在选代表的时候,记住选showboat……
发表于2008-05-05
车车言重啦,我只是满足于跑一下腿,希望业主委员会快点成立起来。
我们5栋的代表人才济济啊,哈哈
发表于2008-05-05
很同意五楼车车说的求同存异!
发表于2008-05-05
其实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管理处起了工作的动力,他不得不动!是好事!我们希望明天的半山会更好,有山,有水,封闭小区式管理,和谐的家就在眼前!请大家多多支持业委员会的成立.有谁会反对成立业委会,只有管理处会反对,因为他的利润会少了!他有危机感,只有服务好了,他才有机会再在半山混下去
发表于2008-05-08
楼主请你说话客气点!什么是"歪曲事实"?你要答什么话先要把问题看明白搞懂,而且要有能力答才答!就以你这样用搞文革一般的说法说话,你以为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再给你发一次我写过的东西,请你看懂!
"本来觉得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好事,对刘叔等人的努力也很感动,但看过送来签字的公约等两份材料后就选择了放弃,条约上只看出了一个意思,要把现在物管一家独占的利益分出一半来让业委会享受,而且还要业主们再为业委会按月交份子钱,因业委会要发工资.按我们国人的做事习惯,如维修基金及公共设施出租等利益在一家独管中肯定会有黑吃贪腐等问题,但多一家共管时这个问题一般就变成了两家分脏,原问题依然,而且还要因此而再让业主们出多一份委员们的工资钱,看到这个结果后就对这样的成立法有点失望,如果只是监督物业还好(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人被收买),现在看到的只是利益再分配,如果这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再分配,拿出来的从物管这里分出的一半利益谁来监管呢?失去监管的这一半钱以我们国人的习惯一定会落入少数人的口袋,对于大部分业主来说,不过是一家吃黑钱的单位变成了两家而已.再说,物管现在管不好的事,比如公共环境文明卫生等问题,到了业委会就能管好吗,我感觉同样的不看好.希望拿出一个好点的公约吧!"
正是那个公约的三十三条,才让人感觉有问题的,公共物业的收益拿出50%给业主委员会,数目居然是XX不详!还要让业主每月再出份子钱,而业主大会按规定不过是一年才一次,其它要开的会还要百分之多少的业主提议才能开,想想就知这没有可操作性,而这每年一开的业主会为什么要每月拿了那个50%还要再让业主每月再出钱?这样的公约怎么敢拿出来让人签?再说会议费用,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因体制本身的问题每年国家要在这所谓的各种会议上浪费多少钱,而大小贪腐们又从各类会议费上捞走多少钱?没想到成立个业主委员会竟然把我们国家正在努力消除和克服的弊病还要拿来当条文!说这个话不是在怀疑刘叔怎么样,而是说这个公约的三十三条就在制造这种可能性.
再说那些年度预算决算,业委会有没有注册的会计师?如果没有,这些个算法有多少合理合法性?如果有,会计师是不是也要按每月领取工资?加上业主委员为每年开一次会而每月领的工资,不知准备把这一部分人头费用搞到多大才能工作?关键是,出了这些钱后用钱就真的透明了吗?可看到还是不知具体如何监管.

不错,小区是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比如幼儿园问题,水池问题等等,但要看到这些都是一次性的问题,大家都把一次的问题当做只有成立经常性的机构才能解决,是因为一次性的问题现在迫切,但常设机构做完了这一次性的问题后还应该做什么?至今没人关心小区经常性的问题其实是没人管的,比如公共卫生,这个问题我没看到任何人有任何作为.
我的主张:
一,不要再增加广大业主的经济负担,只从物管这里从公共物业得来的钱里分出部分钱来维持运作,因从物管这里分钱,两机构的对立是自然的,也就自然做到了相互的监督和制约,数目应该以实际的运作费来结算,而不应该拿固定的百分比,以固定的百分比拿钱就成了一种分好处,只怕是分了好处可以不干活.
二,解决了一次性的大问题后就要开始转向解决物管管不好的经常性的问题了.比如居民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文明.
三,绝对的民主实际上成本很大而无法操作,因此有了问题不能非得以百分之多少的业主同意才能开会,而应视问题本身的情况决定.
楼主:还是多动动脑吧,不要总拿着刘叔说事,刘叔等人做了领头羊,问题是如何才能健康进展,刘叔等人开始自己出资做事当然可敬,但这些让你这样的类文革份子说出来就有点变味,总不能说因有人开头出钱复印过资料就要大家以后每月出钱直到永远吧?
好了,我不想再费时间和你说来说去,就此打住,请不要再复我.
发表于2008-05-08
引用:半山的悠闲 在2008-5-8 13:38:23写道:原帖
我的主张:
一,不要再增加广大业主的经济负担,只从物管这里从公共物业得来的钱里分出部分钱来维持运作,因从物管这里分钱,两机构的对立是自然的,也就自然做到了相互的监督和制约,数目应该以实际的运作费来结算,而不应该拿固定的百分比,以固定的百分比拿钱就成了一种分好处,只怕是分了好处可以不干活.

我不否认楼上邻居的言论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提个意见也就费几滴口水敲几下键盘的功夫。您偏激的措辞和口吻,不止让那些为业委会出力的邻居们难以接受,连我这个闲人,也觉得非常不舒服。论坛里面对业委会提意见的人不止你一个,有意见可以提,大家可以商榷,但劳请措辞温和一些,顾忌一下别人的感受。
知道刘叔他们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才把业委会的成立推动到今天这一步?倘若要达到您所说的思想高度,恐怕得再努力个5年10年,半山的业委会还是停留在构思的阶段。
您的某些建议的确不错,若能实现,那自然皆大欢喜。可您自己不是也口口声声在强调可操作性吗?我丝毫不觉得你的主张有可操作性。
半山需要的不是理论家思想家,而是实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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