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6|7|8|下一页
/8页

主题:问题5.关于小区管理的问题

发表于2010-08-25

回答星知我愿的提问:

我补充四个,请楼主耐心解答,相信很多业主都存在同样的疑惑:

1、为什么业委会筹建及选举的时候不告诉我们是要接管社区经营物业的?

2、业委会成立后,为什么不把社区管理放在首位,反而急于经营社区物业呢?

3、三期商铺空地本不规划停车,是业委会将其改为停车场的吗?如果不是,请勒令物管整改之;如果是,那请问申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了吗?这样停车合法吗?这样的决定是否得到过半业主的同意?

4、关于物管公司公布的收入预算,里面有一条“业委会补贴6%”,请问为什么要补贴物管?补贴的经费是从哪里来的?6%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

1、3月20日投票通过的《四季花园管理规约》第七条明确规定了
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由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
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由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
   什么是业主的共同利益,那就包括了公共场所的收入。什么是共同管理权,那就包括了公共场所经营收入的决定权。还有小区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以前是物业在经营管理,现在也是这样,因为在我们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规定: 物业共有部位、场所的管理服务1、在甲方授权下负责统一管理公共房屋和公共场所的使用、养护和维修。合同已经明确物业要在业委会的授权下进行公共场所的使用管理。举个例子,电梯内广告合同的收入由业委会和广告公司签订合同,但具体日常的管理、保洁、安全由业委会授权物业进行管理。试想一下,如果小区公共收入的多少要由物业替我们做主,那还要业委会干什么。事实也说明了,小区电梯广告原物业公司只签订了一年收入20万,业委会成立后,和广告公司洽谈,将收入提高到36万,这就是事实,而且已经在小区门口公布了。业委会只是为了争取业主最大利益和广告公司洽谈合同而已,日常管理工作也还是物业在做,但你说和广告公司签合同不算经营好像也说不过去,但事实就是这样,业委会就是为了维护业主应有的利益。
2、业委会成立后,一直把社区管理放在首位,积极收集业主意见并和物业协调,只不过有些事物业比较拖沓,但业委会也一直在跟进。具体到那些事,你可前往小区正门公告栏,那里张贴了业委会和物业的意见处理回函,你看看就知道前几个月业委会是如何工作的了。说实话,和物业打交道非常辛苦,很吃力,还望各位业主给我们多出出主意。
3、三期停车场的问题是个老问题。我将5月份给业主的回信在此回复给你,这个业主后来积极通过邮件和电话和我提意见,小区正门口那面国旗烂了就是他及时提出来的,他到现在还非常关心小区的事务,我非常感谢他:
   
谢谢你的来信。关于增加三期前路面停车和小区恢复月保问题,业委会首先根据业主要求恢复月保(在去年11月前小区路面是有月保的),增加路面停车场地的要求(三期前面在去年11月份前是可以停车的),拟定恢复月保和增加停车场地公示文件并在4月22日到26日在小区公示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在公示期内只收到5位业主关于恢复月保影响临保业主停车的一些反对意见,没有收到任何反对路面停车的反对意见。所以在4月26日给物业发了公函要求做好路面月保停车和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网上论坛关于停车的讨论我也看了,现在网上反对路面停车的业主要多过赞成停车的业主,但试想一下,现在小区路面登记月保停车需求的车辆有220多辆,每个月有40多辆要停到地下停车场,如果小区路面不给停车了,那小区业主又不知提什么意见出来,这又该怎么办。
   现在路面停车的主要问题是三期前面停车管理问题,自从增加路面停车区域后,三期前面的停车管理一直非常乱,车辆停的乱七八糟,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小区发展商正在进行整体验收,现在又单方面要求地下车库的车辆从三期前面通过,业委会已经明确表示反对,要求增开花地大道出口解决小区车辆出行问题,目前发展商已口头告知业委会近日将在三期商铺前安装铁栏杆,移走小花箱,整顿三期前面停车摆放秩序。
   关于路面停车收入问题,从业委会成立起所有小区公共场所产生的收入都归全体业主所有,所得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届时在业委会每季度、物业每半年的财务公开情况表中,全体业主有权提出问题进行审查。
4、关于最多补贴6%的问题,可参考我在问题4中的解释。
希望能和你们当面聊聊,哪怕给我打个电话都可以。
发表于2010-08-26
徐生收声几个月,这期间业委会从不在论坛上对业主回帖,从而引发一连串的质疑,现在徐生终于又开声了,并逐一回帖质疑,显然这有利于消除疑虑,对化解矛盾起到积极作用。诚然,业委会不是徐生一个人的业委会,在徐生收声的日子里,其他成员为什么不能像徐生那样回帖,使之促进业主间的共识呢。是否业委会就徐生一人担责?业委会真要好好检讨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发表于2010-08-26

业委会能否公布各成员的分管工作情况。

业委会不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也不是福利机构,请问假若其成员月内没有任何工作,薪金是否照发,谢谢。

发表于2010-08-26

少校对‘星知我愿’第3点提问还未谈到相关实质性问题:‘申领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了吗?这样停车合法吗’。请少校继续,谢谢。

发表于2010-08-26
谢谢你的回复
 1、选举的时候没有对“共同利益”“共同管理权”进行宣讲,多少让业主感到缺乏知情权。
 2、36万的广告收入现在具体怎样分配呢?
 3、停车场的公示我没有看过,但只有5天的公示时间是否太短呢?如果有业主出外不在家,岂不是将其意见视为默许同意呢?
4、 请继续回答停车场合法性问题。并交代论坛的小区失车事件。
 
谢谢!
发表于2010-08-26
引用:lsh_chs 在2010-8-26 0:53:03写道:原帖
徐生收声几个月,这期间业委会从不在论坛上对业主回帖,从而引发一连串的质疑,现在徐生终于又开声了,并逐一回帖质疑,显然这有利于消除疑虑,对化解矛盾起到积极作用。诚然,业委会不是徐生一个人的业委会,在徐生收声的日子里,其他成员为什么不能像徐生那样回帖,使之促进业主间的共识呢。是否业委会就徐生一人担责?业委会真要好好检讨一下这方面的工作。
 
 其实业委会的人不是各个都有空,可能在他们看来认为上论坛的业主不一定是真实业主,而且也不排除有物管或者其他的人潜伏在这里。
发表于2010-08-26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8-26 11:00:28写道:原帖
 其实业委会的人不是各个都有空,可能在他们看来认为上论坛的业主不一定是真实业主,而且也不排除有物管或者其他的人潜伏在这里。
 
 不能成为不回贴的理由
发表于2010-08-2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8-26 11:00:28写道:原帖
 其实业委会的人不是各个都有空,可能在他们看来认为上论坛的业主不一定是真实业主,而且也不排除有物管或者其他的人潜伏在这里。
 
 当初成立业委会那个热情啊,都去了哪里了
发表于2010-08-26
引用:小周的爸爸 在2010-8-26 1:19:01写道:原帖
业委会能否公布各成员的分管工作情况。
业委会不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也不是福利机构,请问假若其成员月内没有任何工作,薪金是否照发,谢谢。
 
 说好的答案呢?
发表于2010-08-26

广告贴别在这里捣乱了!

上一页|1|2|3|4|5|6|7|8|下一页
/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