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 2008-4-3 15:21:40
Re:是啊,应该由房管局过目一下我们的不公平合同,毕竟是全国第一套限价房,怎么样也得有部门出来维护一下我们业主的利益!我们一起上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http://www.laho.gov.cn/index.htm 的局长信箱申述,希望能得到满意的回复。
实际上..签了就要依照合约做 不签就不是他的业主..没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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