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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楼应查看哪些文件?

发表于2013-07-13

广州交楼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城市供用水合同》,供电局盖章的《供用电合同》(注明居民用电),供气公司盖章的《广州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交工验收证书)》,《通邮申报表》,建设局或建委盖章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开发商出示上述文件不齐全的,业主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延迟交楼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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